审核通过获取电子会员证,等待工作人员通知领取或到付邮寄纸质版会员证
(一) 获得发布的行业管理信息;
(二) 免费参加读书会活动及微课成长学习;
(三) 心理专业学生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可获得实习、见习机会;
(四) 以协会名义参加合法社会活动(事前报备);
(五) 参加协会组织的讲座、评比表彰等活动,
(六) 心理咨询师可优先提供优惠的心理督导等服务
(七) 可通过协会媒介优先发布优秀原创文;
(八) 开展爱心活动,购买重大疾病险、执业险(自愿)
(九) 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有偿专业诉讼服务(自愿) ;
(十) 心理咨询师可拓展如航空、酒店等相关优惠服务。
(十一) 申请退会;
(十二) 《章程》规定的其他权利
(一)遵守协会的章程;
(二)遵守协会有关管理规定,执行协会决议;
(三)积极参与和协助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五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六)保守协会秘密,维护协会形象,为协会健康发展献言献策,尽心尽力;
(七)弘扬科学精神,遵守科学道德,不断补充更新知识;
(八)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。
广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,由钟南山院士担任指导专家,是在广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,拥有原广东省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专家组、考评员、培训师等专家团队。
自2014年成立以来,在探索我国心理咨询师及心理咨询行业的规范化管理、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中发挥“排头兵”作用。
为促进协会全面可持续发展,进一步推动广州市心理学行业的发展,提高民众心理健康意识,促进心理学行业的工作和学术交流,打造我市心理行业的标杆。
协会现向广大持证心理咨询师及心理学爱好者、热爱心理学行业、支持本市心理卫生与健康事业的人士发出邀请,面向社会招募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,欢迎社会各界心理学爱好者加入协会。
会员是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,协会将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,真心诚意地做好会员服务工作。倡导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,为会员搭建资源共享、信息交流、展示风采的平台,保证会员权益和协会社会效益。